哈尔滨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3-10-20在工作中导致员工受伤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这些意外情况就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就要对工伤员工进行赔偿,那么,哈尔滨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工伤申请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的原始票据;
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还需要带上《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还需要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还需要带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还要带上以下的材料:
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进行说明;
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要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上;
若年龄在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来进行说明。
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还需要把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带上;
委托他人来进行办理的,还需要把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带上。用人单位来进行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来加盖公章;个人来进行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来进行签名。
申请工伤赔偿程序应当怎么走
1.向办理机构去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需要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还需要签名进行确认,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可将材料进行补全,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在进行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会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在进行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就会将全部材料复印退还。
以上就是哈尔滨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的具体内容了,在申请工伤赔偿时,需要将相关的资料准备好。